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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宪法不应该规定什么?为宪法实施清除几点文本障碍 |
| 一、引言 一般认为,在经过四次修正之后,现行宪法是1949年以来中国最为成熟和完善的一部宪法。当然,其中还有一些疏漏的地方,例如它没有特别规定犯罪嫌疑人的刑事正当权利,而这些权利在宪政国家里被认为是极为重要的。更重要的是,现行宪法未能规定一种切实可行的审查制度,以保证它在实际社会生活中发挥法律效力,致使宪法实际上未能受到“认真对待”。这些以及其它方面的缺失可以在以后的修正过程中逐步得到弥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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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2006-4-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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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宪法原则与依法治国 |
| 党的十五大把“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确定为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1999年3月15日,九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又把“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写入了宪法第五条。自此,依法治国不仅是一个重要的政治规范,而且上升为重要的宪法规范,使之获取了最高的法律效力,使中国的法治之路有了坚实的宪法基础和依据。 依法治国,首先必须依照宪法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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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2006-4-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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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论财政税收法研究中的宪法之维 |
| 宪法与财政结合而成的财政宪法更是逐渐成为当代宪法及财政法学研究之潮流取向。[1](p110~111)在财政法、税法领域,无论是发达国家学者还是我国台湾地区学者,都立足于宪法,站在宪政的高度,对各种现行财政立法进行检讨点评。从方法论角度,可以把这种研究方法概括归纳为财政税收法的“宪法之维”或者“宪法研究范式”。 一、宪法研究范式的国家观 在研究税法、财政法时,重要的问题是整理好自己法学思维背后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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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2006-4-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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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依据宪法治国的思考 |
| 从一九九六年三月召开的八届人大四次会议明确提出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的构想;而在党的十五大则更加明确的指出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伟大目标。一时间,许多专家学者纷纷对依法治国问题展开了激烈的讨论。我认为依法治国首先应该是依宪治国。“依宪治国就是充分地正确地实施宪法,使宪法真正成为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社会团体、各企事业组织的根本的活动准则。”①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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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2006-4-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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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三名公务员细说国家公务员法 权益与纪律两手抓 |
| 当一部法律出台时,最关心的莫过于该法律的调整对象。从客观上说,公务员法的颁布是我国人事管理走向法制化轨道的重要里程碑,它对于造就一支高素质的公务员队伍将发挥至关重要的作用。那么离这部法律最近的公务员们的想法如何?记者近日就该法相关问题采访了几位综合管理类的公务员。 他们是: 刘汉(化名):男,博士。国家某部处长。 薄海峰:女,山西省大同煤炭监察局副书记,在公务员岗位上干了许多年。 李俊: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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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2006-3-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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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为修改国家赔偿法建议三个着力点 |
| 记者近日获悉,国家赔偿法的修改已列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正在抓紧对有关问题进行研究。之所以如此,是因为在这部法律实施的过程中,赔偿程序问题、赔偿范围问题、赔偿标准问题以及国家赔偿费用支付等方面存在的问题都逐步暴露出来,亟待通过修改、完善使其更具有可操作性,更好地体现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宪法精神。 作为一部与公民的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重要法律,国家赔偿法自199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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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2006-3-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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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华岩代表建议 |
| 近年来发生的一些冤案使精神损害赔偿进 入公众视野,修改国家赔偿法,扩大赔偿范围,将精神损害赔偿纳入其中的呼声日益高涨。 作为一部与公民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重要法律,国家赔偿法令人眼前一亮。它确立了受到侵害的公民向国家公权力部门“讨说法”的制度,迈出了划时代的一步。然而,国家赔偿法未能将精神损害赔偿列入赔偿范围,这一点自该法颁布实施之日起,就一直被广为诟病。 安徽省人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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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2006-3-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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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刘玉坤诉郑宪秋离婚及财产分割案 |
| 原告:刘玉坤,女,1958年12月28日生,系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富拉尔基区第一重型机械厂金属结构分厂打字员。住该市富拉尔基区铁西26一10一1一6号。 被告:郑宪秋,男,1957年10月20日生、与原告系同厂工人,住址同上。 原告刘玉坤因与被告郑宪秋离婚及财产分割一案,向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原告刘玉坤诉称:原告与被告郑宪秋婚后性格不合,彼此对理想、事业、志趣均有所不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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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2006-3-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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