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上不准结婚的人? | 中青首页 | 免费论文 | 代写论文 | 论文发表 | VIP会员 | 站点地图 | 收藏本站 |
中青资料网
 | 网站首页 论文中心 实用文档 个人简历 演讲稿 自考成考 社会学 法律常识 职场技巧 公务员考试 法律文书 |
您现在的位置: 中青资料网 >> 范文大全 >> 法律常识 >> 婚姻继承 >> 法律上不准结婚的人?

法律上不准结婚的人?

文章出处:中青范文       发布时间:2006-4-6

    我国《婚姻法》规定,患麻风病未经治愈或患其他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者禁止结婚。禁止结婚的对象:麻风病是一种严重危害健康的恶性传染病,不但会传染给配偶,还会祸及后代,未治愈前禁止结婚。
  患有艾滋病、淋病、梅毒等疾病;患有精神分裂症、躁狂抑郁型精神病以及其他重型精神病,未治愈前不能结婚。生殖器官发育异常,不能性生活,且无法矫治者不宜结婚。

  暂缓结婚的对象:各种传染病的规定隔离期、慢性病的活动期,心、肝、肾、肺、脑等重要脏器的功能代偿不全时,如肝炎、肺结核在活动期,肾炎未治愈稳定等,都应暂缓结婚。生殖器官畸形,可矫治的,需待矫正后再结婚。患有严重遗传性疾病不宜生育的,男女双方应接受医生的意见,采取长效避孕措施或者结扎手术后,才可结婚。但《婚姻法》规定禁止结婚的除外。


本站广告:


相关文章列表:
 如果觉得本篇范文可以,点击收藏本文! [收藏到ViVi] [收藏到365Key] [返回顶部↑
 法律常识分类
 基本常识  权益常识
 法律程序  保险保障
 劳动房产  婚姻继承
 公证诉讼  法律文书
 婚姻继承最新文章
· 未提及婚内强奸通奸等问题 新
· 无效婚姻如何分割同居期间所
· 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
· 遗赠与生前赠与的区别
·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 婚姻法到底怎么改?专家提出
· 无效婚姻如何分割同居期间所
· 新婚姻法十问十答
· 离婚时一方生活困难的界定
· 离婚后的抚养费
 婚姻继承热门文章
· 法律上不准结婚的人?
· 未提及婚内强奸通奸等问题 新
· 无效婚姻如何分割同居期间所
· 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
· 遗赠与生前赠与的区别
·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 婚姻法到底怎么改?专家提出
· 无效婚姻如何分割同居期间所
· 新婚姻法十问十答
· 离婚时一方生活困难的界定
 范文频道统计
 免费范文: 5453 篇
 付费范文: 3235 篇
 范文评论: 1645 条
 范文阅读: 145545 人次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站长 | 友情链接 | 版权申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