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外资企业的中国职工如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 | 中青首页 | 免费论文 | 代写论文 | 论文发表 | VIP会员 | 站点地图 | 收藏本站 |
中青资料网
 | 网站首页 论文中心 实用文档 个人简历 演讲稿 自考成考 社会学 法律常识 职场技巧 公务员考试 法律文书 |
您现在的位置: 中青资料网 >> 范文大全 >> 法律常识 >> 保险保障 >> 上海市外资企业的中国职工如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

上海市外资企业的中国职工如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

文章出处:中青范文       发布时间:2005-12-19

有关外资企业中方职工的基本养老保险问题,国家早有规定:
  1991年6月26日国务院发布的<<关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中,明确指出:
  外商投资企业中方职工要逐步建立养老保险制度,具体方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劳动部于1994年8月11日发布的<<外商企业劳动管理规定>>中明确规定,外商企业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参加养老保险,依照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标准,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职工个人也应按照有关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外商企业还应建立<<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制度,记录职工工龄,工资及养老保险费的缴纳和支付情况。
  根据国务院决定,上海市在1993年2月公布的<<上海市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中>>,明确规定外商投资企业的中国职工,按此方案进行改革。同年7月,上海市社会保险管理局又发布了有关外商投资企业缴纳中国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的通知,其具体实施内容如下: 1993年1月1日起批准建立的外商投资企业,自批准之日起为其全部在册中国职工办理养老保险手续,并自发放中国职工工资之日起,按中国职工工资总额的30%,按月向企业所在区、县养老保险机构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1992年底以前建立,但尚未按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自1993年1月起,除按上述办法缴费外,还应同时补缴按以前规定应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中国职工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方法,与其他企业的职工一样。
  基本养老保险费的项目,包括中国职工退休后的基本养老金、医疗费、死亡丧葬补助金和供养直系亲属抚恤金。
  1993年1月1日以后批准建立的外商投资企业,中方退休职工的基本养老金,按上海实施方案规定计发;1992年底以前建立的外商投资企业,在外商投资企业工作满3年的退休职工,其基本养老金的计发,由市社会保险管理局另行制定过渡方法。
  1995年11月25日,上海又发布了<<关于本市外商投资企业中国职工退休后计发养老保险金办法>>,其主要规定如下:
   (1) 达到国家和上海规定的退休年龄,连续工龄(包括个人缴费年限)满10年,或1993年1月1日以后参加工作、缴费满15年的,办理退休手续和经核定后,可按月领取养老金。
   (2) 在外资企业工作满3年,1995年底以前办理退休手续的,以职工退休前12个月本人的企业工资的平均数为基数计发养老金,并发给各类补贴。
   (3) 在外资企业工作不满3年、1995年底以前退休的,按上海实施的老人老办法计发月养老金。
   (4) 1996年1月1日后退休的职工的养老保险待遇,按上海目前实行的办法执行。
   (5) 外资企业职工按月领取的养老金不得超过上一年度上海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且不得低于40%。
  从上述规定看,外资企业的中国职工,其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办法与待遇,基本与国有企业等职工一样,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是中方职工的法定社会权利,外商企业拒绝为中方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是违法行为。 “上海市外资企业的中国职工如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版权归作者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
本站广告:


相关文章列表:
 如果觉得本篇范文可以,点击收藏本文! [收藏到ViVi] [收藏到365Key] [返回顶部↑
 法律常识分类
 基本常识  权益常识
 法律程序  保险保障
 劳动房产  婚姻继承
 公证诉讼  法律文书
 保险保障最新文章
· 劳动合同中的生死条款有法律
· 职工达到什么条件,可以享受
· 六类企业员工需参加失业保险
· 劳动仲裁费用是多少?
· 保险小常识
· 商业医疗保险保障年限延长 一
· 保险保障基金敲定13个“管家
· 内地保险基金涌港力挺恒指
· 关于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障制度
· 公务员的保险制度
 保险保障热门文章
· 上海市外资企业的中国职工如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
· 劳动合同中的生死条款有法律
· 职工达到什么条件,可以享受
· 六类企业员工需参加失业保险
· 劳动仲裁费用是多少?
· 保险小常识
· 商业医疗保险保障年限延长 一
· 保险保障基金敲定13个“管家
· 内地保险基金涌港力挺恒指
· 关于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障制度
 范文频道统计
 免费范文: 5453 篇
 付费范文: 3235 篇
 范文评论: 1645 条
 范文阅读: 145545 人次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站长 | 友情链接 | 版权申明 |